教職成〔2019〕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發展改革委、財政廳(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農業農村(農牧)廳(局、委)、退役軍人事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發展改革委、財政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農業農村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已經國務院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教育部 國家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農業農村部 退役軍人部
2019年5月6日
高職擴招專項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2019年《政府工作報告》關于高職大規模擴招100萬人的有關要求,全面深化職業教育改革,統籌做好計劃安排、考試組織、招生錄取、教育教學、就業服務及政策保障工作,確保穩定有序、高質量完成擴招工作任務,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加強黨的領導,深入貫徹黨的教育方針,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適應產業升級和經濟結構調整對技術技能人才越來越緊迫的需求,把發展高等職業教育作為緩解當前就業壓力、解決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戰略之舉,堅持中央統籌、地方主責、系統化推進、質量型擴招,以現代職業教育的大改革大發展,加快培養國家發展急需的各類技術技能人才,讓更多青年憑借一技之長實現人生價值,讓三百六十行人才薈萃、繁星璀璨。
二、工作原則
(一)統一認識。深刻認識高職擴招專項工作是黨中央、國務院的重大決策部署,是職業教育的重大發展機遇,對教育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大影響,要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上來。
(二)明確方向。堅持面向市場、服務發展、促進就業的辦學方向,統籌招生、培養、就業各個環節,服務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和實現更高質量更充分就業需要。
(三)質量為先。引導各地科學研判職業教育發展水平,合理承擔擴招任務,加大總量性、結構性政策供給,強化資源配置,提升培養能力,確保質量型擴招。
(四)系統推進。中央和地方兩級聯動,突出地方為主,加強指導督導,強化協調配合,營造良好氛圍,綜合施策、提升效率,確保高質量完成目標任務。
三、主要任務
(一)擴大招生計劃。加強中央統籌,綜合考慮各地生源情況、辦學條件、經濟支撐等因素,合理確定2019年各省份高職擴招計劃安排。各地要科學分配擴招計劃,重點布局在優質高職院校,區域經濟建設急需、社會民生領域緊缺和就業率高的專業,以及貧困地區特別是連片特困地區。引導各地加強區域協作,加大東部地區院校向中西部地區的招生計劃投放力度。針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單列計劃,一部分面向退役軍人,一部分面向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高職院校要加強與現有獨立設置的特殊教育機構合作,加大殘疾學生培養力度,讓更多殘疾人接受適合的高等職業教育。在學前教育、護理、家政、養老、健康服務、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擴大中高職貫通培養招生規模。統籌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和繼續教育,為各類群體提供靈活多樣的升學和培養模式。
(二)做好高職擴招的補報名工作。在2019年高考前組織一次參加高職擴招專項考試的補報名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中畢業生、中職(含中專、技工學校、職業高中)畢業生、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報考高職院校的群體。于10月份面向2019年退役的軍人再增加一次補報名。各省份原有高考報名條件保持不變,已經參加高考報名的考生,不再參加此次報名。聯合開展補報名宣傳動員和考生資格審核,教育部門負責高中、中職應屆畢業生的宣傳動員,會同公安部門審核考生戶籍、學籍信息;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退役軍人宣傳動員,審核退役軍人身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農業農村部門分別負責下崗失業人員和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宣傳動員及身份界定工作。取消高職招收中職畢業生比例限制,允許符合高考報名條件的往屆中職畢業生參加高職院校單獨考試招生。
(三)做好高職擴招專項考試工作。各地根據工作實際合理安排考試時間,可在高考前,也可在高考后。針對不同群體特點和受教育狀況,改革完善考試形式和內容,以高職院校單獨考試為主。對于中職畢業生,可采取現行的“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考試方式,文化素質使用各省份或各校組織的文化考試成績,職業技能使用各省份或各校組織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成績或職業技能測試成績。對于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可免予文化素質考試,由各校組織與報考專業相關的職業適應性測試或職業技能測試。對于符合免試條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職院校予以免試錄取。鼓勵有條件的省份,對取得相關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考生,報考相關專業可免予職業技能測試。鼓勵高職院校通過聯合考試或成績互認等方式,減輕考生考試負擔。前期已在其他考試中被高職院校錄取的考生,不再參加本次高職擴招專項考試。
(四)做好招生錄取工作。加強考試招生監督管理,嚴格執行高校考試招生政策規定。針對不同群體考生特點,嚴格人才選拔標準,嚴肅考試招生工作紀律,嚴厲打擊虛假宣傳、有償招生、買賣生源等違規行為。各地綜合考慮計劃安排、專業培養要求和考生成績,分類確定錄取標準,確保有升學意愿且達到基本培養要求的考生能被錄取;根據考試招生時間安排確定新生入學時間,10月份以前錄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學,10月份以后錄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學。
(五)做好分類教育管理工作。按照“標準不降、模式多元、學制靈活”原則,提高人才培養的針對性、適應性和實效性。貫徹實施職業教育國家教學標準體系,針對應屆與非應屆、就業與未就業、不同年齡段等生源多樣化特點,分類編制專業人才培養方案,采取彈性學制和靈活多元教學模式,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群體可單獨編班。鼓勵有機組合師資、教學實訓、食宿等資源,提高優質職業教育資源使用效率,用優質校拉動一般校,整體提升辦學水平。加強教學常規管理,適應不同生源、不同學習時間、不同學習方式,創新教學組織和考核評價。針對不同生源的從業經歷、技術技能基礎和學習需求,創新實習管理方式,開展靈活多樣的實踐教學。加快學歷證書和職業技能等級證書互通銜接,有序開展學習成果的認定、積累和轉換,積極引導新增生源參與1+X證書制度試點,鼓勵高校學生積極取得多類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拓展就業創業本領。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等已積累的學習成果(含技術技能),探索通過水平測試等方式進行學歷教育學分認定。
(六)推動教師教材教法改革。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堅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育人,注重堅守專業精神、職業精神和工匠精神,培養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加強高職院校教師隊伍建設,通過資源整合挖潛一批、專項培訓培育一批、校企合作解決一批、“銀齡講學”補充一批、社會力量兼職一批,加快補充急需的專業教師。開發適用于不同生源類型的新型活頁式、工作手冊式等教材,適應“互聯網+職業教育”發展需求,建好用好職業教育專業教學資源庫,促進優質資源共建共享。創新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培訓模式,針對不同生源分類施教、因材施教,普及推廣項目教學、案例教學、情景教學、工作過程導向教學,廣泛應用線上線下混合教學,促進自主泛在個性化學習。
(七)做好就業服務。推動職業院校畢業生在落戶、就業、參加機關事業單位招聘、職稱評審、職級晉升等方面與普通高校畢業生享受同等待遇。各地要結合就業形勢和生源類型特點,加強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強化職業生涯發展教育,幫助學生合理調整就業期望,找準職業定位。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農業農村、退役軍人事務等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別對退役軍人、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和新型職業農民提供有針對性的就業服務。
(八)加大財政投入。中央財政加大對高職院校擴招的支持力度,引導地方政府落實生均撥款制度、獎助學金提標擴面政策等,加強辦學條件薄弱公辦高職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購買高職教育服務力度。完善和落實相關獎助學金、學費減免等資助政策,退役軍人學費資助按高職院校實際收取學費金額執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過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負擔;按規定給予退役軍人學生助學金資助,其他獎助政策按現行規定執行。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新型職業農民考入高職院校,按照現行規定享受資助政策。
四、組織實施
(一)在國務院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切實履行職責,積極主動作為,加強協同聯動,抓緊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形成工作合力。國務院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組織督查組,實地到31個省(區、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對各地擴招組織實施情況進行事中督查,并將各地落實情況作為年度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督導評價的重要內容。
(二)各地要高度重視,切實履行主體責任,嚴明工作紀律,狠抓工作落實,堅決防止和克服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確保擴招任務落地見效。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高職擴招工作實施方案,將高職擴招專項工作任務作為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的重要內容,加大政策供給和經費保障,優化資源配置,有質量地擴大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規模。要加強資金監管,建立常態督查機制,對資金使用中出現的虛報套取騙取、擠占挪用、貪污侵吞資助資金等違法違規違紀行為,依法依規堅決嚴肅查處。
(三)各有關部門和各地要加大高職擴招相關政策的宣傳力度,及時回應社會關切,解疑釋惑、凝聚共識,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各地要加強對高職擴招專項工作的領導,充分發揮高職院校黨委的領導核心作用,為擴招工作提供堅強組織保證。各高職院校要深化辦學體制、培養模式、資源配置等方面改革,充分釋放擴招政策效應,保證人才培養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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