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職成司函〔2020〕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實施好《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簡稱《行動計劃》),現對《行動計劃》重點任務(項目)承接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機制
《行動計劃》由國務院職業教育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指導,國務院相關部門在職責分工范圍內落實相應任務。各地有關部門要積極承接任務項目、制定工作方案、協調支持經費、加大政策供給,并將《行動計劃》與“十四五”事業發展同規劃、同部署、同考核,確保改革發展任務落地。教育部負責《行動計劃》實施工作的統籌協調,以及“重點任務(項目)一覽表”中教育部牽頭任務的具體組織。《行動計劃》執行情況作為省級政府履行教育職責的重要內容。各地實施成效作為國家新一輪重大改革試點項目遴選的重要依據。
二、組織實施
1.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通過“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管理平臺”(簡稱“管理平臺”,登錄地址:tizhipeiyou.36ve.com),積極組織學校申報,并結合工作實際確定本省(市、區)擬承接的任務(項目)數量、實施單位和支持經費。
2.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須通過“管理平臺”打印《職業教育提質培優行動計劃(2020-2023年)任務(項目)承接意向表》,于2020年11月16日前以廳函形式報送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同時將承接情況報告省級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3. 教育部根據各地承接意向匯總備案,并向社會公布。各地根據備案結果開展相關工作。2021年起,教育部每年年底采集一次執行績效;2024年初,對有關項目進行遴選認定。
通信地址: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5號(郵編:100816)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綜合改革處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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