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企合作教學管理制度 不同的職業教育體制決定了學生的不同身份。在傳統學徒體制職業培訓中,學生是企業的雇員;在學校體制職業培訓中,學生是學校的“客戶”;在校企合作(現代學徒)體制職業培訓中,學生是學校的“產品”,企業的“準職工”。學生的身份不同,管理制度也相應有所變化。校企合作管理制度大致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 校企合作聯合招生制度 過去通常的做法是“先招生、后招工”。學校先按政策招生,企業再按照職業與專業對等性原則“自主招工”。校企合作的招生制度是學校按照企業和社會的要求模式,積極主動的培養出技能型人才;學生自主選擇專業(企業);企業自主選擇學生。企業對合作學校的專業、學生數量、學生具體條件等方面的選擇要具有絕對的話語權。學校與企業聯合招生,充分體現學校與企業方在校企合作中合作雙贏的關系。 (二)學分管理制度 學校把學生在企業的認識實習、中間實習、畢業前實踐課時,按標準計算學分納入學校學分管理體系。三年總計180個學分,理論學分與實踐學分比值為1:1;理論學分為90學分;實踐的學分計算為第一學期8個學分,第二、三學期合計28學分,第四、五、六學期合計54學分,總計90學分;每1個學分24學時。平時考試與畢業考試相結合,小論文、各類調查報告、社會實踐及其它小項目均可獲得相應的學分。 (三)專業輔導員制度 職業學校對學生除了要加強德育指導外,還要加強專業輔導。每個專業必須與合作企業的技術人員建立常態的互動關系,并從企業的技術人員中挑選專業輔導員。通常一個專業教學班至少配備一名專業輔導員,全過程地參與到學生專業成長歷程中去。 二、校企合作教學實施制度 (一)建立人力資源資格方面的制度 校企合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其中人是最重要的要素,是校企合作成果的重要體現者,是校企合作的最根本內容,是校企合作過程的具體實施者。校企合作教學實施者主要是學校理論教師、企業培訓師、學生。其個體素養與能力水平的高低直接關系到校企合作的持續與發展。所以,必須建立以下人力資格制度。 1.教師培訓上崗制度 職業教育的教師包括理論教師和實習培訓師。理論教師要具備規定的學歷要求與職業技能要求,實習培訓師要有企業生產崗位工作的經歷,還要接受職業技能和職業教學法、職業教育學、職業心理學、社會學、勞動法等方面的綜合培訓,要獲得培訓師資格認證。理論教師重點接受職業技能與職業教學法的培訓,使之對整個職業活動過程有充分的認識。這樣,校企雙方共同在師資方面確保教學能達到預定的質量標準。 2.學生入學測試分班制度 參加校企合作聯合招生的學生,入學后由學校與企業共同進行綜合測試。測試分筆試和面試部分,測試內容主要有文化基礎知識、基本能力素質,從而確定所學專業。最終根據測試成績進行分班教學。 (二)工學交替運行方面的制度 校企合作是以職業學校和企業為主體,強調的是“學校”與“企業”的結合與交融。工學交替則是以學生為主體,強調的是“學”與“工”的交叉與螺旋上升。校企合作一定要實施工學交替培養模式,故必須著力構建以下幾個制度。 制度一:教學計劃一體化 教學計劃應在相關職業分析的基礎上,由學校和企業共同制訂并實施與管理;學校要進行文化知識的傳授,必要的文化知識理論教學應與生產實踐相結合,要使學生得到必須的文化理論知識;而生產實踐也是整個教學計劃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并占有合理的比例,也是學生成績考核評定的重要部分。學生作為“準職工”應積極參與相應的社會工作活動。 制度二:工學交替 即學生每學期或每周內按教學計劃在規定的時間內在學校接受培訓和學習,其余時間進入企業的“培訓中心”或生產崗位進行培訓,并交替輪換。使之基本達到理論學分與實踐學分比為1:1。根據專業不同,學生在學校理論學習或在企業崗位培訓時間的長短根據實際需要而定,原則必須是理論與實踐緊密結合,理論學習為技能培訓服務。這樣才有可能使學生從理論到實際操作能力都達到甚至超出預期的培養目標,實現學生整體素質達到企業對人才的要求。 制度三:課程模塊式 在為實現一定教育目標而有效組織的教與學活動及其過程中,課程設置處于核心地位,更是實現教學層面校企合作的重要因素與瓶頸。課程模塊式是指在教學內容、教學設備、教學師資、教學評價四個方面實行專門化、程式化、標準化。實施課程模塊式就可能充分體現“因材施教”,“因地制宜”的教學方針,真正做到教學有配套設備,學生有配套教材,教師有配套方法,以實現工學交替培養模式的有效實施。 (三)“雙師型團隊”工作方面的制度 理論教師和實習培訓師是校企合作教學結構中兩個不可或缺的主體。但只有將兩者在教學中的角色與功能準確定位,并在運作中藝術地揉合,才能使教學充滿生機和活力。理論教師和培訓師之間、理論教師之間以及培訓師之間存在著很大的關聯度。只有師資之間相互溝通,緊密配合,才能真正形成合力,才能真正在深度與廣度上充分作用于學生培養過程和各個環節,發揮出“雙師型團隊”工作效能。為此,必須實行三種制度。 其一,項目經理負責制度 校企合作一定要建立在專業的基礎上,離開了專業是不可能真正實現校企合作的。按照專業與企業性質對等性原則,對每一個校企合作項目都任命項目經理。對內對外全權負責校企合作的日常事務。 其二,教師課程承包制度 根據教學模塊的相近性和相融性,把專業課程分為專業一和專業二,分別由二位教師承包負責,這樣既避免了因專業教學任務過于分化,導致教師責任不明確、教學內容重復或缺失的不足,又有利于課程模塊式教學的開展。技能操作模塊也根據各個培訓師的技能特長,實施分塊承包負責。 其三,交流溝通制度 規定常態性交流時間,構建定期交流機制。專業教師每天用一定時間進行交流探討,理論教師每周不少于3次與培訓師進行溝通交流;定期舉行各類交流活動,例沙龍活動、各類發布會等;努力構筑交流陣地體系,例報刊、課題、論壇等,并通過有組織有計劃展示,將廣大教師的教育教學經驗和創新理念進行全面交流,相互借鑒,共同提高。 三、校企合作的教學評價制度 教學評價是整個教學工作的靈魂。科學、準確地教學評價,有利于進一步促進教學的實施,加強教學的管理,進而有利于校企合作教學評價的健康發展。 校企合作教學評價制度既要注重培養學生的專業能力,更要注重培養學生的關鍵能力。理論教學考核與評價,注重培養學生良好的學習習慣。包括課前準備占10%、上課占10%、平時作業15%、考試成績占50%、社會行為占8%、學習內容記錄占7%等六個方面。實踐教學考核與評價,注重學生技能、品質的全面提高。包括工作質量、工作速度、專業知識、培訓態度、文明生產、社會行為、安全生產、培訓內容記錄八個方面。相關教師或培訓師從事不同模塊或工種的教學工作,但學生的最終職業素質都體現在學生個體與群體身上。將理論教師和培訓師也作為一個考評對象,具體到培養學生成為優秀的現代職業人才。教學評價主要通過以下途徑完成: (一)學習反饋、跟蹤制度 學生不管在學校還是在企業培訓,每天都要書寫培訓記錄。理論教師、培訓師、班主任、項目經理通過學生每天的培訓記錄,對學生做出相應的評價,并從中得到反饋信息,對教學也做出相應的評價,以及時修正教學行為。 在認識實習、中間實習、畢業實習階段的實習情況建立跟蹤反饋制度,還要對畢業后的學生就業情況建立跟蹤反饋制度,通過學生成長歷程和業績,為職業教育人才培養提供真實有效數據,達到校企合作教學評價最佳效果。 (二)考試畢業制度 每一個校企合作項目都要成立專門的“培訓委員會”,并下設專門的“考試委員會”。“考試委員會”由行會、職教集團、教育局、其它學校的代表組成。主要工作是在學生培訓后組織實施畢業考試。考試合格者獲得相關的職業資格和學校的畢業證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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