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指出,2020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于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和中辦《關于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堅強作風保證的通知》,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助力脫貧攻堅決戰決勝。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深入推進省級人民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依法履行教育改革發展工作相關職責。
《方案》強調,2020年對省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主要評價各省級人民政府2018年履行教育職責評價發現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2019年履行教育職責情況和2020年相關重點工作推進情況,緊緊圍繞“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重大教育決策部署落實情況”,根據2019、2020年教育部重點工作,充分考慮各地教育發展水平差異,統籌兼顧各級各類教育,按照“覆蓋全面、突出重點”的原則,增強指向性、針對性,重點評價12項教育職責的履行情況:全面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和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情況;統籌做好教育系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推進教育改革發展工作情況;教育經費投入“兩個只增不減”落實情況;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平落實情況;城鎮小區配套幼兒園治理工作進展情況;規范民辦義務教育學校招生管理工作情況;義務教育有保障和均衡發展工作推進情況;消除大班額工作進展情況;校外培訓機構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工作進展情況;對市、縣級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職責評價工作進展情況;完善教育督導法規和機構設置工作進展情況。
《方案》規定,評價組織實施工作主要包括印發通知、自查自評、監測評估和實地抽查。評價結果運用包括形成意見、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督查“回頭看”等環節。評價工作堅持定性評價與定量評價相結合、發展性評價與結果性評價相結合、正面引導與問題導向相結合,明查暗訪相結合,線上線下相結合。
《方案》要求,各地要改進工作作風,切實減輕基層負擔,力促教育督導“長牙齒”。要堅持實事求是,確保評價工作全面、真實、客觀、公正。若發現弄虛作假,將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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