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財廳〔2018〕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財政廳(局)、發展改革委、物價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財政局、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自2018年7月1日起,全面取消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服務收費。取消國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認證服務收費后,已在高校學生學籍學歷信息管理系統和學位信息管理系統相關數據庫中注冊的學歷學位原則上實行網上查詢和電子認證,尚未完成電子注冊的學歷學位繼續通過人工核查提供書面認證,相關服務所需經費由財政按規定保障。
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請嚴格遵照執行,做好工作銜接,制定應急預案,確保平穩過渡。
教育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
2018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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